環評的公眾參與也越來越重要,過去,那些造假、走過場的環評報告書再也“走不通”了。據悉,為了使公眾參與貫穿環評審批全過程,南京出臺規定,要求征詢意見時環評單位“逐個調查”,并且全文報告也不得藏著掖著。
據悉,環評機構的報告書簡本編制完成后,按規定進... [閱讀全文]
1984年5月11日審議通過的《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國第一部有關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之后,1996年和2008年對這部法律又進行了兩次較為重要的修改。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當前我國面臨的水污染嚴峻形勢,再一次把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提上了議事日程。
水污染是我國... [閱讀全文]
有專家坦言,中國的水污染問題比大氣污染更嚴重,一定還會有極端的水污染事故出現。其實,有關水污染防治的工作一直都在進行,治污的口號也越喊越響亮。然而,屢屢上演的污染事故并未因此而停止,這可能與監管不嚴、處罰力度不夠等因素直接相關。面對嚴峻水污染現狀... [閱讀全文]
環境是人人共享、風險共擔的公共產品,新《環境保護法》在總則中明確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和責任。陜西珂沅環保認為,公眾責任體現在幾個方面,如有義務保護環境、有權利監督排污治污企事業單位、有權利訴訟。
新環保法新增專章規定信息公開和公... [閱讀全文]
按照新環保法規定,每個排污企業都需要把自己的排污邊界守好,一定不能超標排放,超標了就會受到嚴厲處罰;即便不超標,也要遵循總量指標,環保壓力較大。企業的污染物排放治理可以請專業的環保企業來做。
隨著我國環境產業的發展,治污企業成為環境保護的一支主力軍,并得... [閱讀全文]
“排污企業的責任是點的責任。”新環保法第四十四條指出,企業事業單位在執行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同時,應當遵守分解落實到本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即排污企業首先要達標排放,在污染物總量指標不達標情況下,排污企業還要通過提高排放標準等... [閱讀全文]
如果說老的環境法是在分配權利,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則已經開始在分配責任,他初步構架了一個以責任為主導的、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全新體系,雖仍有些許不到位,但已經向責任性環境法走出決定性的一步。
“新環保下責任主體的最大外包商是地方人民政府。&rd... [閱讀全文]
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日前啟動環境網格化監管體系,設立4個街道環保所和643個村組、社區環保聯絡點,村民、居民在家門口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可就近聯系環保聯絡員,第一時間制止環境違法行為。
為了將網格化環境管理的各項舉措真正落到實處,西安市長安區... [閱讀全文]
太湖是國家重點治理的“三湖”之首,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按照“控源+治河+生境改善+綜合管理”相結合的思路,針對太湖流域環境敏感和重污染等區域,開展污染控制、生態修復等,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太湖由中度富營養變輕度富營養,治理力度還需加大,但仍面臨清水... [閱讀全文]
《“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投資近4300億元。
陜西珂沅環保認為,如果對現有的污水處理廠進行設備及處理工藝的提標改造,我國很多地方的大部分...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