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中石油、中石化 兩家集團公司啟動了大規模的污染物減排工作部署、項目安排和資金投入,但現場核查表明,中石油、中石化未通過年度污染物減排考核, 中石油、中石化 污染物減排工作出現的問題 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中石油、中石化減排工程措施建設明顯滯后。中石油共有115臺燃煤鍋爐,其中1/3(38臺)未安裝脫硫設施,沒有一臺安裝脫硝設施,38套催化裂化裝置中,僅兩套安裝脫硫設施;中石化共有174臺燃煤鍋爐,約40%(69臺)未安裝脫硫設施,僅有4臺安裝脫硝設施,49套催化裂化裝置中,僅有5套安裝脫硫設施。
二,中石油、中石化治污工程工藝落后,運行效果差。中石油安裝脫硫設施的77臺鍋爐中,采用脫硫效率達到90%以上的石灰—石膏法的僅有11臺,其余均為效率不足70%的簡易方法;中石化安裝脫硫設施的105臺鍋爐中,僅有34臺為石灰—石膏法,有的企業一臺鍋爐一種脫硫方法。新修訂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于2011年頒布,其中現有燃煤鍋爐要求執行新標準的時間是2014年7月1日,兩家石油集團的自備燃煤電站鍋爐脫硫設施目前幾乎全部不能實現達標排放。污水處理設施除后期建設的外,普遍存在工藝簡單、方法落后的問題,而提標改造工程進展緩慢。
三,中石油、中石化環境管理水平參差不齊。集團公司非常重視環保,尤其是污染減排工作,但企業層次的環境問題較多。如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化學需氧量常年超標排放,長嶺分公司氨氮超標16倍,湛江東興公司生產污水通過雨水系統直排,新中美公司擅自拆除廢水處理裝置并通過自來水管稀釋排放,洛陽石化、安慶石化分公司鍋爐煙氣長期超標排放;中石油多家公司硫磺回收裝置不能正常運行,甚至個別企業在線監測系統數據弄虛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