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十二五"規劃》對各級環境監測機構的投資規劃達到400億元,相比"十一五"規劃的投資規模增長了167%。
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 委、財政部近日聯 合印發以總量減排、質量改善、風險防范、基礎完善為著力點,在環境監測、監察、預警、應急、等領域開展能力建設,切實加強環境監管能力。珂沅環保認為,這次《國家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十二五"規劃》的正式出臺,應該說是對目前各項環保政策的執行提供了堅實保障。
《國家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十二五"規劃》在污染源與總量減排監管能力全面提高、環境質量監測與評估考核能力顯著提升、環境預警與應急能力系統加強、環境綜合監督管理基礎設施基本完善等4個方面,提出了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的目標。
同時,珂沅環保認為,《國家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十二五"規劃》明確了各項量化目標,《規劃》要求到2015年,"全國縣級環境監察機構裝備達標率達到85%,地市級達到90%,省級達到95%","全國縣級環境監測站基本設備配置達標率達到90%,地市級站基本實現標準化,省級站全部達標";
《國家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十二五"規劃》指出,結合四大領域任務,實施基礎、保障、人才等三大工程,規劃總投資400億元。《國家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十一五"規劃》中總投資規模是149.59億元, "十二五"規劃400億元總投資同比增長167%。
珂沅環保了解到,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廳編制的《國家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十一五"規劃》終期評估報告,截至2010年底,廣東全省106個縣級監測站中,有50個達到基本儀器配置標準化建設要求,仍有56個縣級站沒有達到基本儀器配置標準化建設要求,也就是縣級環境監測機構達標率為47.2%。
廣東省是全國經濟大省,其環境監管能力水平應該處于全國前列,這可以說明我國縣級檢測機構達標率距離90%的規劃要求還有較大空間。這既是壓力,也是機遇,我國環境監測設備企業將直接受益本次規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