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行業的發展主要受制于,商業模式不成熟、相關政策缺位、配套設施不完善等問題,推廣再生水需要政府與相關企業的共同破題。
《“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指出,到2015年,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將達到15%以上,“十二五”期間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投資將達到304億元。可以說再生水的市場前景廣闊,但是林文波卻認為,我國再生水行業的商業模式尚不成熟,缺乏成功的示范案例。
林文波介紹,政府投資、特許經營以及委托運營,是目前我國再生水領域三種主要的商業模式;其中,政府投資是再生水行業的最主要商業模式,企業需要以招投標的方式,參與再生水設施的建設。林文波認為,企業應當著力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與項目管理水平,控制制水成本,這樣才能在市場競爭中占據有利位置。另外林文波介紹,我國已經在天津、大連、青島等城市開展了再生水特許經營試點,但受困于價格體系不完善和管網覆蓋率較低,特許經營模式發展還存在一定瓶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