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治,需要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合理規劃重金屬污染企業布局。規劃布局是實現重金屬污染防治的首要條件,在進行城市總體規劃時,應當及時介入環境影響評價。結合地形、風向、水系、區位和交通等條件,按等級劃分重金屬污染企業適宜、基本適宜和不適宜來布局區域,實現重金屬污染的集中管理,縮小重金屬污染對大氣、水體和土壤等環境要素的影響范圍,降低重金屬污染在空間和時間上的環境風險,減少重金屬污染防治的成本。環境影響評價以社會經濟發展為前提,針對各地區不同條件,指導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治企業布局,降低重金屬物質遷移和擴散的風險,有利于城市總體規劃及時調整,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為今后城市總體規劃提供參考。
整合各類監管工具。在市場競爭中,需要靈活運用各類監管工具。市場模式不僅可以促進污染企業為減少治污費用而自覺進行綠色生產,還可以為治理重金屬污染吸收大量社會資金。此外,通過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治治理而取得的土地收益和農業稅收,可以通過土地增值金和政府補助的方式補償給專業的治污企業,政府要在整個運作過程中處于監督位置。
實行產品稅和押金—補償制度。在重金屬污染物防治過程中,政府可以向生產企業征收產品稅,根據生產所使用的原料分別制定稅率,對可循環使用的材料采取減免稅收的政策,鼓勵可循環材料的使用,減少生產過程中重金屬有毒物質的使用。產品稅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從源頭削減重金屬污染源,實現綠色生產。產品中重金屬污染物的控制可以采用押金—補償制度。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必須繳納一定的押金,在使用回收后可以取回押金。電子產品中多數含有鎳、鋅等重金屬物質,這項制度的確立可以降低電子產品中污染物進入土壤、水體等的風險,實現末端回收處理,與產品稅制度的聯合實施可以有效控制重金屬物質的產生和污染。
建立綜合全面環境許可證制度。環境許可證制度是執行環境法規最重要的工具。完整的許可申請信息、政府審查發放和實施環境許可的能力、最佳可用污染控制技術的確認和許可證文件內容的清晰準確是實施許可證制度的條件。優化許可證制度,在于建立基于環境質量和總量控制的綜合許可證制度等。歐美經驗表明,綜合許可證制度是較為有效的手段,應將水、氣污染物排放許可體系統一管理。
全面落實涉重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將全面推動涉重企業環境管理水平的提高,在環節排查備案、在線監控體系建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和循環經濟建設等方面立體化提升重金屬污染的監管。通過強制性清潔生產,可以促進含重金屬廢棄物的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對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或者雖經審核但不如實報告審核結果的,依法進行查處;對拒不改正的企業加大處罰力度。未開展或未按要求完成清潔生產審核的涉重企業,一律停止新建項目審批,不予辦理排污許可證和危廢經營許可證審批審查手續,不予出具環保合法證明,不予辦理環保上市核查手續。
將生命周期評價和環境風險評價引入重金屬防治。污染防治生命周期評價是一種針對產品、工藝和服務過程,通過對整個生命周期內能量和物質的使用及釋放的辨識和定量,評價其對環境的潛在影響,并通過分析,尋求改善環境機會的過程和方法。生命周期評價在研究產品、工藝、服務生命階段的潛在環境影響及環境標志方面得到一定的應用。環境風險評價是利用現有獲得的知識和資料,依賴有關基礎學科(如生態毒理學、環境毒理學、環境化學、生態學等)的最新研究成果,借助數學方法和計算機工具來認識和鑒別環境風險的危險類別、出現條件、危害后果及程度,并計算危害出現概率的過程。在重金屬污染監管工作中,引入生命周期評價和環境風險評價,可以在產品生命周期各階段及時監測重金屬含量,嚴格按照標準控制重金屬濃度,實現綠色生產。并在最終處置階段,實現回收再利用,減少其參與到生物地球化學循環中的幾率,從而降低重金屬物質在人體內富集的風險,從源頭上控制重金屬污染的產生,同時建立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治預警系統,制定應急措施。
實現政府跨部門、跨區域合作。在重金屬污染治理過程中,所牽涉的部門眾多。應成立一個有各部門組成的專門機構,接受國家宏觀調控并協調治理工作,及時反饋治理情況。在政府層面上,應當將環境健康風險的預防和治理納入到管理目標和績效考核中,增加各部門的交流與溝通,實現更優的環境執法績效。成立一體化的專業機構具有許多優勢:一是可以制定與實施統一標準;二是便于建立不同規模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分級評估,以便開展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監測計劃和方案的制定;三是規范衛生防護距離、排污口的設置與管理。
實現政府信息公開化。媒體在重金屬污染物治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政府應當重視媒體的作用,將企業污染信息及時公開,及時反饋與修正公眾信息,建立企業信用制度,開展生命周期和環境風險評價工作,彌補執法過程中政府監測和管理的不足。政府信息公開化可以形成長效監管機制,促使企業自覺減排,提高監測能力。企業可以通過信用額度的積累,樹立公眾形象并且積累額度留作今后擴建時使用或者作為商品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從而獲得收益。這樣的信用制度可以促進企業進行自身污染物濃度的削減,同時鼓勵重金屬污染治理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