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坑,顧名思義,就是在地上挖一個大坑,把污水注入坑中任其滲入土壤。
從今年2月下旬開始,河北省環保廳在全省組織開展了以地下水水質異常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為重點地區,以利用暗管、滲坑、滲井或旱井排放廢水企業為重點目標,全面排查工業企業廢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嚴肅查處工業廢水污染地下水的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了存在滲坑污染隱患的企業38家,并通報了6家企業存在利用滲井、滲坑進行違法排污問題。
河北省環境執法監察局執法人員告訴記者,今年4月,河北省“三查”行動督導組在廊坊大城縣權村鎮石家務村督導檢查此縣“三查”行動工作時,發現當地有4個巨大的“無主滲坑”,經長年累積,已形成了總面積超過20萬平方米的頗為壯觀的污水“景觀”。執法人員表示,“這些污水的來源主要是一些化工、電鍍等污染企業多年滲坑排放污水積存下來的。如今,那些企業或關或停,但卻留下了無主的污染隱患。監測數據顯示,所監測滲坑內污水中的污染物濃度均為多倍超標。”
記者了解到,河北省環保廳在5月份已把這4個“無主滲坑”污染環境案列入限期整改重點環境違法案件,并責成當地政府妥善處理滲坑中的廢水,對這一區域進行全面布點監測,對受污染的水土限期完成修復。
“滲坑污染,對環境破壞嚴重,環境安全隱患極大。”河北省環保廳副廳長殷廣平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治理滲坑勢在必行,且宜早不宜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