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響減汞之戰
——專訪環境保護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研究員菅小東
近期,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了《關于汞的水俁公約》。
作為全球較大的汞生產國,我國如何在今后一段時期內通過完善政策、法律治理汞污染,更好地履行《水俁公約》,本報專訪了環境保護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研究員菅小東。 ——編者
◆本報記者李維
中國環境報:近期全國人大批準了《關于汞的水俁公約》,能否簡要介紹一下公約的背景和基本情況?
菅小東:為有效應對和妥善解決全球汞污染問題,國際社會需要共同采取管控行動。將公約命名為《關于汞的水俁公約》,主要是紀念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日本水俁發生的汞污染事件。公約涵蓋了汞的供應、添汞產品、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生產工藝、汞的大氣排放等領域。
中國環境報:據您所知,我國在汞污染防治情況方面,已經開展了哪些工作?
菅小東:我國對汞污染防治工作非常重視。比如,在限制產品中汞的使用和添加方面,早于1997年,原中國輕工總會、原國家經貿委等九部門出臺了關于限制電池產品中汞含量的政策。目前,我國普通干電池已基本實現無汞化。
2013年,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多部門出臺政策,要求進一步推動淘汰含汞氣壓計、濕度計、體溫計、血壓計等含汞產品,推廣熒光燈低汞、微汞技術。在大氣汞排放方面,我國針對燃煤電廠、工業鍋爐、有色金屬冶煉、廢物焚燒、水泥生產等大氣汞排放重點行業,制定完善了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將汞作為管控指標之一。目前,燃煤電廠協同脫汞效果較為明顯,但其他行業協同脫汞設備落后,安裝比例低。
另外,電石法聚氯乙烯(PVC)生產是我國用汞量最大的行業,5年前,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和有關行業協會就積極推動聚氯乙烯行業使用低汞觸媒,淘汰高汞觸媒。
中國環境報:據了解,環境保護部曾出臺規定,要求2015年前PVC產業100%采用低汞觸媒,但是目前來看,還很難達到預期目標,您認為這里面問題出在哪兒?
菅小東:電石法PVC生產是我國用汞量最大的行業,約占全國用汞總量的80%以上。這個行業采用氯化汞觸媒作為催化劑,傳統的高汞觸媒氯化汞含量在10.5%~12%之間,觸媒消耗量約為1.2kg/t。而目前國家推廣采用的低汞觸媒氯化汞含量在4.0%~6.5%之間,低汞觸媒替代高汞觸媒可以使單位PVC產品的用汞量減少50%,是我國在“十二五”期間重點推廣的汞削減清潔生產技術。
然而,目前存在兩方面主要問題,使得我國在2015年并未實現低汞觸媒全部替代高汞觸媒的預期目標:第一,電石法PVC生產企業替代不積極。有些企業對低汞觸媒使用不規范,使用效果不如高汞觸媒,影響替代的積極性;也有部分企業觀望形勢,計劃轉產,不再實施替代工作。第二,低汞觸媒產品質量不達標,部分低汞觸媒生產企業以高充低、以次充好,造成低汞觸媒供應市場混亂,下游電石法PVC生產企業對低汞觸媒的可行性失去信心。主要原因是觸媒生產企業自律意識不強,部分小企業低汞觸媒生產技術能力欠缺,也缺乏低汞觸媒檢測分析能力,不能保證低汞觸媒質量。另外,政府層面缺乏對低汞觸媒質量的有效監管,產品標準執行不力。
中國環境報:有專家表示,中國最主要的用汞途徑是以汞作為觸媒,以煤為原料,生產PVC。而其他國家大都以石油為原料生產PVC,無需使用汞觸媒。因中國PVC行業的快速發展,PVC生產的用汞量從2004年的600多噸增加到近幾年的800余噸。您認為該如何破解這一難題?
菅小東:中國是PVC生產和消費大國,產量和消費量約占全球總量的40%,且呈逐年增長趨勢。受富煤、貧油、少氣的資源稟賦限制,我國采用氯化汞觸媒作為催化劑的電石乙炔法工藝發展較快。
2010~2014年,我國電石法PVC產能增長50%以上,產量增長約80%。2014年我國電石法PVC產能、產量均已達到全國總量的80%以上。低汞觸媒的應用一定程度降低了單位PVC產品的用汞量,但還很難抵消PVC產量增長導致的行業用汞量的增加。
因此,要徹底解決上述問題,我國還應以行業無汞化為主要目標,強化政策管理,注重無汞工藝的技術研發和推廣,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加快推進行業的無汞化轉型。具體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首先,當前階段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低汞觸媒的監管,通過低汞觸媒替代高汞觸媒,一定程度控制行業用汞量的增長。
其次,應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電石法PVC產能增長,主要依托產業結構調整政策,通過行業準入許可、環評審批等手段,禁止新建包括低汞觸媒在內的氯化汞觸媒生產項目和使用氯化汞觸媒催化劑的電石法聚氯乙烯生產項目,有效控制產能增長。
再次,國家應明確無汞化技術路線及目標,在完成低汞觸媒全部替代高汞觸媒的基礎上,開展無汞觸媒規模化生產和應用的綜合示范,研究制定無汞觸媒推廣應用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標準,力爭到2020年,無汞觸媒具備在全行業推廣應用的可行性,到2025年實現全行業采用無汞觸媒催化劑,或轉型采用乙烯法等其他無汞化工藝。
最后,國家、地方以及相關行業和企業均應加大投資力度,優化無汞觸媒生產和應用技術指標,國家應制定實施強有力的經濟推廣政策,對優先采用無汞觸媒替代技術的企業給予優惠政策鼓勵和資金支持。
中國環境報:中國汞污染防治體系涉及很多方面的內容,您認為需要在哪些方面進行哪些努力來具體落實這件事?
菅小東:汞污染防治體系涉及政策法規、監測監管、科技支撐、部門協調、資金機制等多個方面,就《水俁公約》履約而言,重點應在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建立汞污染防治部門協調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按職責范圍推進和落實履約相關工作。
第二,組織制定履約國家實施計劃。啟動履約國家實施計劃(NIP)研究,研究國家現狀及履約政策法規、能力建設、履約成本和資金等方面的需求,開展國家戰略和行動計劃研究,包括汞生產和使用限制淘汰計劃、汞排放和釋放削減控制計劃等;開展汞及汞化合物進出口許可程序、信息報告制度等相關能力建設;建立環境和健康信息交流機制等。
第三,加快制定和落實汞污染防治政策標準。建立汞生產、進出口、使用、排放、廢物處置和回收利用全過程信息跟蹤報告制度;制定原生汞生產行業汞污染防治政策,加快原生汞的淘汰;加強對添汞產品生產、電石法PVC生產及相關行業汞污染防治政策的監督落實;完善汞及汞化合物、添汞產品的進出口貿易政策;制定完善熒光燈產品汞含量標準、黃金冶煉大氣汞排放標準以及汞監測方法和技術規范等。
第四,加大汞污染防治技術支持力度。加強對大氣汞排放的監測,進一步完善大氣汞產排污系數;加強低汞/無汞替代品和無汞觸媒的研發和示范;開展大氣汞減排BAT/BEP研發及示范工程;開展含汞廢物利用處置技術、污染場地修復技術、過量汞貯存技術的研發和示范等。
第五,多渠道籌集履約資金。協調相關部門設立履約專項資金,爭取國際履約資金,對原生汞礦的關閉淘汰、汞污染防治相關政策、標準的制定、低汞/無汞產品研發和替代、汞污染相關治理項目提供資金支持;積極開展國際合作項目,開展履約相關研究和能力建設等工作。
中國環境報:廣大消費者如何為履約工作做出貢獻?
菅小東:公約要求2020年淘汰含汞電池(不包括含汞量低于2%的扣式鋅氧化銀電池以及含汞量低于2%的扣式鋅空氣電池);淘汰用于普通照明的高壓汞燈;淘汰以下熒光燈,包括小于30瓦的單支含汞量超過5毫克的緊湊型熒光燈,小于40瓦(含40瓦)的單支含汞量超過10毫克的直管型熒光燈(使用三基色熒光粉),小于60瓦的單支含汞量超過5毫克的直管型熒光燈(使用鹵磷酸鹽熒光粉);淘汰含汞溫度計和血壓計等等。
廣大消費者可以優先選購符合公約要求的產品。比如無汞電池等。特別是大家多年來習慣用水銀體溫計和血壓計,需要轉變使用習慣,提倡使用無汞體溫計和血壓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