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強調,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縣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這樣果斷的調高污水處理居民及非居民收費標準,實際上會簡化目前比較復雜的聽證機制,會緩解地方政府在污水處理調價方面的輿論壓力和負擔,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中,對甲方的資金總量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污水處理收費0.95元/噸達到了最低行業標準
這是我國第一次明確污水處理的價格標準。雖然0.95元/噸不及一線城市的標準,但是對二、三線城市和偏僻地區相對足夠,達到了污水治理的最低行業標準。
單就二三線城市而言,如果0.95元足夠,必須要滿足以下幾點條件:首先是大中型污水處理廠,且水質標準在一級B及以下標準。其二,除去污水處理廠的全成本外,只考慮污水處理廠的管網維護費且不考慮其建設費用,其三,污泥處置方面僅考慮以安全處置為要求的填埋處置,資源化或減量化方面尚無法很好滿足,基于這些因素,0.95元才能滿足二、三線城市污水廠運行的全成本。他同時指出,相較于政府自運行的,社會資本以BOT形式運行的成本較低;規模越大且進水水質越好,價格越低;管網越新價格越低;土地資源越豐富,污泥安全填埋處置成本越低,需要根據各地不同情況結合這幾點來分析成本。
此外,《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已經達到最低收費標準但尚未補償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應當結合污染防治形勢等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薛濤認為,這也表示了污水處理費即使達到0.95這一標準也可能只滿足了成本而尚不足以盈利。
水是一種資源,從綜合利用的角度,污水處理不僅是處理水污染,還需要有更多回用方面的考慮。現在的污水處理排放標準越來越高,企業污水處理成本也相應越來越高。
KY-MBR廢水處理設備適合用于1-500m3/d中小型規模的生活廢水處理和回用
陜西珂沅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技術部整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