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寫 說 明
一、申報書中所有部門和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并與其公章一致。
二、基本情況
1.“技術來源”在相應的數字上劃“√”,只能選一項。
2.“技術水平”應根據《技術鑒定證書》對技術評審的水平,在相應的數字上劃“√”,只能選一項。
3.“研制起止時間”指從開始研究到成果通過鑒定(或視同鑒定)的時間。
4.“獲獎情況”包括國家級、省(部)級科技獎勵,非政府部門的科技獎勵和國際科技獎勵。
5.“已列入的其它國家或省(部)級推廣計劃”,指列入國家級、省(部)級的各類科技計劃。
6.“售后服務”指申報單位實施成果推廣后提供的各類技術服務。
三、技術可行性分析
1.技術指標
(1)計量單位應采用國家統一計量單位;
(2)“典型規模”指使用單位較為實用并具代表性的規模(報告書中所有“典型規模”均為此含義)。
2.經濟指標
(1)所有費用應以申報當年為準進行核算;
(2)“總投資”和“設備投資”均為單個項目的一次性投資;
(3)“運行費用”包括固定費用(折舊費,固定資產稅及原、燃、材料費,維修費、人工費、管理費等);
(4)直接經濟凈效益,指采用該技術后,應用單位增產增收、節約能源、資源及綜合利用回收的實際收入;
(5)綜合經濟效益:指凈效益與減免排污費和罰款的和。
3.環境指標
(1)“年削減總量”指采用該技術后所減少的污染物排放總量;
(2)“其它環境效益”包括作業環境條件的改善,生態平衡綜合效益,環境糾紛的減少及有無二次污染等情況。
4.推廣應用情況
“適用范圍”指適用的行業、規模、工藝和設備等。亦可包括適宜的地區等。
四、審查意見
1.“申報單位意見”應對報告書中的各項內容給予確認。申報單位填到此項為止。
2.“推薦部門審查意見”應對技術的先進性、工程的質量、運行的可靠性和示范的價值提出意見,并蓋公章。“推薦部門”為地方環保廳(局),省級、副省級城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各有關行業協會,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各專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