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國家重點環境保護實用技術
申 報 指 南
國家重點環境保護實用技術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同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先進適用的污染防治技術、資源綜合利用技術、生態保護技術、清潔生產技術和環境監測技術。
一、國家重點環境保護實用技術基本條件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技術政策;
(二)技術先進有創新、工藝成熟、經濟合理;
(三)已有兩個以上的應用實例,連續正常運行一年以上;
(四)技術適應性強,覆蓋面廣,可廣泛推廣應用;
(五)對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六)技術權屬明確。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1.申報單位為該技術的持有單位,即專利證書或鑒定證書的完成單位。如其中某個或某幾個單位聯合申報,須有其他幾個單位同意的證明文件。如專利是非職務發明,須有專利所有發明人同意該單位申報的證明文件;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具有相應的研究、開發、設計、生產和推廣能力。
(二)申報技術名稱應準確、簡明、扼要,突出技術特點,且與產權證明文件的技術名稱基本一致,應由處理污染物對象、工程規模、工藝特點等內容組成,如“燒結機氨法煙氣脫硫技術”。對不符合要求的技術名稱,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在發布國家重點環境保護實用技術名錄時會酌情修改。
(三)申報材料包括:
1.國家重點環境保護實用技術申報書;
2.兩份應用實例表(應由用戶填寫并蓋章)并附與實例相對應的監測報告復印件。監測報告須由通過計量認證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并能體現技術應用效果;
3.申報產品(裝置)應提供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鼓勵申報產品(裝置)取得環保產品認證證書;
4. 專利證書、技術轉讓合同或其它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復印件;
5.查新報告、技術鑒定證書等技術新穎性和先進性證明文件復印件;
6.申報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7.農藥、化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等特殊行業,申報時應提交行業規定許可生產、銷售的特殊行業許可證等必備文件的復印件;
8.技術簡介(提綱附件3);
9.其它必要的技術資料。
三、申報的重點領域
1.城市污水廠提標升級改造(脫氮除磷、高效曝氣節能、廢水資源化等)、工業和生活混合污水處理技術、污泥處理處置、垃圾滲濾液處理及水體修復技術;2.冶金、電子、電鍍、印染、皮革、釀造、造紙、焦化、化工等行業廢水處理及資源化技術,重點行業高氨氮廢水(如氮肥、焦化等)處理技術,工業污泥處理處置技術;
3.大氣污染物治理技術,滿足特別排放限值的火電、水泥、鋼鐵、垃圾焚燒等行業脫硫、脫硝技術及多種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技術等;燃煤工業鍋爐、工業爐窯的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技術;重點行業VOCs治理技術;
4.細顆粒物污染綜合防治技術,治理的重點行業包括:火電、水泥、鋼鐵、冶金、建材、石油化工、合成材料、制藥、塑料加工、表面涂裝、電子產品與設備制造、包裝印刷等。
5.農村生活污染治理、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
6.重金屬和有機物污染場地修復技術;
7.生活垃圾、工業固廢及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
8.噪聲與振動污染控制技術;
9.污染物在線監測技術、區域性特征污染物環境監測技術與物聯網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