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并修復好水源至關重要,應建立完整的地下水環境監測網,有計劃地開展調查,劃清責任
當前,有關部門對待水污染事件,主要的辦法是調水救急,先解決飲用水問題,至于被污染的地下水則一時無暇顧及,往往導致水資源就此廢棄。在地下水已經成為生產生活用水主力的今天,這種觀念和制度已經過于陳舊,必須盡快轉變,否則無水可用,有水皆污的危局近在眼前。
我國特別是北方大部分地區地下水資源是無法被替代的,自來水管容易接,但是管中的水從何而來?對地下水中的污染物,現有的自來水廠并不能完全去除,因此保護并修復好水源至關重要。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分組審議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時,就有常委委員和列席人員提出,應當像關注土壤一樣關注地下水,建立地下水環境調查、監測、評估和修復制度。此言非常中肯,對地下水污染,僅僅把住源頭,防患于未然已遠遠不夠,要盡快建立一整套制度,建立起完整的地下水環境監測網,有計劃地開展地下水環境調查,劃清責任,讓污染責任者對已遭污染的地下水進行修復。
意識的缺失使地下水污染形勢更加嚴峻。目前公眾普遍缺乏對地下水污染的準確認識,認為清澈透明、無色、無味的水就可以飲用,其實地下水是否被污染并不能從井中水的顏色和味道來判斷。因此,開展科學的地下水污染監測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