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和指導水利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有效保護水資源、水生態和水環境,共同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通知》強調了水利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對于優化流域水資源開發、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界定了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及篇章說明的規劃的具體范圍,從落實流域統籌、維護流域生態安全的角度,提出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重點任務和要求,為更有針對性地提出規劃草案的優化調整建議確定了方向。
《通知》從水利規劃編制、審批等環節,明確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早期介入、全過程互動等原則,確定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管理程序和基本技術要求,為加強兩部門聯動打下了堅實基礎。對于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水利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召集審查問題,也明確由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劃審批前完成。
此外,《通知》還就規劃環評審查意見的內容、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等具體問題作出了規定。
有關人士指出,《通知》的印發,將指導全國各級環保部門和水利部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合作,形成合力,為共同推進水利規劃的科學決策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