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環保產業發展短板產生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幾點:
環境保護政策偏弱,難以創造強有力的市場。近些年,國家在環境保護的頂層設計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唯GDP論政績的考核機制下,地方政府將經濟發展作為首要追求目標,導致其對于環保公共服務缺乏持續監管和切實投入,阻斷了真實環保需求的釋放,嚴重影響環保市場的穩定化和擴大化。也導致在沒有穩定預期的情況下,企業無法進行持續、穩定的投入和研發,影響其創新和穩健成長的積極性。
此外,法律中對環境質量負責制的規定過于原則,導致環境質量責任制長期得不到落實;一些環境管理制度不適應需要,環境法律配套滯后,環境標準偏低,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因此,環保產業在實際發展中面臨著驅動力不足的現實。
環保產業碎片化發展,整體實力不強。一方面,由于水、大氣、固廢等環境要素的廣泛性和難以可量性,另一方面,由于環境管理的地域區隔性,使得環保市場區域特性明顯,無法形成全國市場。這使得產業呈現原子化的狀態,環保產業縱向整合和橫向專業分工及協作水平低下。環保企業缺乏大規模、高效率的集約化生產,削弱了技術創新的動力,從而影響了產業組織整體效率的提高。
民營企業實力不足,成長空間有限。近年來,依托于政府強大的支持,公有制經濟體無論是在優惠政策獲取,還是在融資規模和便利性方面,遠遠超過私有制經濟體。
在環保產業中,我國目前形成了公眾、政府、環保服務企業的利益—責任—服務鏈條(大氣治理產業機理機制有所不同),即公眾是需求和受益主體,政府是責任主體,環保服務企業是服務主體。由于環保公用事業的屬性,對于公有制經濟體有著自然的偏好。而此時私有制經濟體的高效率以及基于市場的最優配置優勢往往被忽略。在一定程度上,目前環保產業中的私有制經濟體是在撿環保市場的邊角料,成長空間難以實現質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