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五條規定,國家鼓勵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以適當方式參與環境影響評價。
《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專項規劃的編制機關對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并直接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規劃,應當在該規劃草案報送審批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草案的意見。但是,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編制機關應當認真考慮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草案的意見,并應當在報送審查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附具對意見采納或者不采納的說明。
《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除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更多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垃圾滲濾液處理行業資訊請訪問陜西珂沅環保官網:http://knmy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