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紅線是指對于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必須實行嚴格保護的國土生態空間。其概念是在區域性生態規劃、管理和研究過程中逐漸產生和發展,并得到多方面肯定,從而上升成為國家戰略。
生態紅線的劃定需要遵循4個方面的原則。
首先是生態重要性原則。生態紅線是國家和區域生態保護的重要地區,應具有珍稀瀕危性、特有性、代表性及不可替代性等特征,對于人類生存與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
其次是分類劃定原則。生態紅線劃定是一項系統工程,應在不同區域范圍內,根據生態紅線的功能與類型,分別劃定生態紅線,通過疊加形成國家或區域生態紅線。
再次是現實性原則。生態紅線劃定應基于我國現有各類生態保護地空間分布現狀,結合主體功能區規劃實施,充分考慮我國國情和各地實際情況,與受保護對象、經濟支撐能力和當前監管能力相適應,突出重點,限定有限目標,確保劃定的生態紅線得到有效管護。
最后是動態性原則。即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需要,生態紅線需作相應調整,以保障區域生態安全。
生態紅線劃定的指標是與其類型密切相關的。生態紅線主要分為重要(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脆弱/敏感區和生物多樣性保育區三大類。對于重要生態功能區而言,生態紅線劃定的指標主要是水源涵養、水土保持、洪水調蓄和防風固沙等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對于生態脆弱/敏感區而言,基本劃定指標是生態敏感度指數、生態彈性度指數和生態壓力度指數,以及土壤侵蝕敏感性、土地沙漠化敏感性、土地鹽漬化敏感性和石漠化敏感性等。生物多樣性保育區劃定的主要指標有三項:關鍵物種及其棲息地,即珍稀瀕危、受保護或具有區域特有性、代表性及重要資源價值的動植物物種及其棲息生境;關鍵生態系統,即珍稀瀕危、受保護或具有區域特有性、不可替代性的生物群落及其環境;生物多樣性維系區,即自然生態環境良好,生物資源豐富,對于維系基因、物種和生態系統多樣性具有重要意義的地理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