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環保廳建設項目管理處副處長林泉軍告訴記者,近幾年來,浙江省環保廳探索建立了空間、總量、項目“三位一體”的環境準入制度和專家評估、公眾評議“兩評結合”的環境決策咨詢機制,構建了科學完備的環境準入制度。
同時,為進一步提高環評審批效率,浙江省環保廳簡政放權,依法全面下放環評審批權限,并提請省政府出臺了分級管理規定,將69.5%的省級立項項目的環評審批權限直接下放到市、縣,有效地縮短了環評審批時間。
2012年,浙江省本級僅審批建設項目環評177個(不包括輻射項目),審批數量在華東地區是最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