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土空間按開發方式分為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開發過程中,要遵循以下一些原則。
優化結構:要將國土空間開發從占用土地的外延擴張為主,轉向調整優化空間結構為主。
保護自然:要按照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根據國土空間的不同特點,以保護自然生態為前提、以水土資源承載能力和環境容量為基礎進行有度有序開發,走人與自然和諧的發展道路。
集約開發:要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要求,把提高空間利用效率作為國土空間開發的重要任務,引導人口相對集中分布、經濟相對集中布局,走空間集約利用的發展道路。
協調開發:要按照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協調以及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的要求進行開發,促進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的空間均衡。
陸海統籌:要根據陸地國土空間與海洋國土空間的統一性,以及海洋系統的相對獨立性進行開發,促進陸地國土空間與海洋國土空間協調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