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分區防治任務,控制新增污染源,真正落實污染者為污染治理買單的措施,做到“誰污染誰治理”
到2015年年底,初步建立華北平原地下水質量和污染源監測網,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狀況;加快華北平原地下水重點污染源和重點區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質惡化趨勢;城鎮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源水質狀況有所改善。到2020年年底,全面監控華北平原地下水環境質量和污染源狀況;科學開展地下水污染修復示范;重點區域地下水水質有所改善;地下水飲用水源水質明顯改善;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全面提升,地下水污染風險得到有效防范。
根據地下水系統特征,將華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補給區劃分為30個地下水補水、徑流和排水相對獨立的污染防治單元。根據分區防治的原則,綜合考慮各單元地下水污染指標、地下水使用功能、防治需求等因素采取有針對性的污染防控措施,以改善地下水水質狀況。《方案》對加強超標地下水飲用水源分類防治、地表水污染防控、重點污染源防治、重點區域污染綜合防治等工作,也做出了具體部署。
對于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國土資源部應用地球化學室主任王學求表示,目前當務之急是要控制新污染源的產生,對一些污染嚴重的新建項目,堅決不予審批,尤其是小型造紙、化工、煉油等項目。已上項目要建立污水處理設施,對一些污染較為嚴重的企業要實行限期治理,堅決杜絕因設施、管理等問題造成污染現象的發生。同時,還應加強水質監測網絡建設并定期公布監測結果,使之動態化和透明化,真正落實污染者為污染治理買單的措施,做到“誰污染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