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監測結果表明,全國環境質量狀況總體保持平穩,但形勢依然嚴峻。
一是全國水環境質量不容樂觀。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浙閩片河流、西南諸河和西北諸河等十大流域的國控斷面中,Ⅰ~Ⅲ類、Ⅳ~Ⅴ類和劣Ⅴ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為68.9%、20.9%和10.2%。珠江流域、西南諸河和西北諸河水質優,長江和浙閩片河流水質良好,黃河、松花江、淮河和遼河為輕度污染,海河為中度污染。在監測的60個湖泊(水庫)中,富營養化狀態的湖泊(水庫)占25.0%,其中,輕度富營養狀態和中度富營養狀態的湖泊(水庫)比例分別為18.3%和6.7%。在198個城市4929個地下水監測點位中,優良—良好—較好水質的監測點比例為42.7%,較差—極差水質的監測點比例為57.3%。
二是全國近岸海域水質總體一般。一、二類海水點位比例為69.4%,三、四類海水點位比例為12.0%,劣四類海水點位比例為18.6%。四大海區中,黃海和南海近岸海域水質良好,渤海近岸海域水質一般,東海近岸海域水質極差。9個重要海灣中,黃河口水質優,北部灣水質良好,膠州灣、遼東灣和閩江口水質差,渤海灣、長江口、杭州灣和珠江口水質極差。
三是全國城市空氣質量總體穩定,酸雨分布區域保持穩定。2012年,32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仍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據此評價,達標城市比例為91.4%,但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后,達標城市比例僅為40.9%;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城市比例為88.5%,按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評價,達標城市比例僅為23.9%。酸雨分布區域主要集中在長江沿線及以南—青藏高原以東地區,酸雨區面積約占國土面積的12.2%。
四是全國城市聲環境質量總體較好。2012年,全國79.4%的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為一級和二級,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為一級和二級的占77.9%。全國98.1%的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為一級和二級;環境保護重點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為一級和二級的占98.2%。全國城市各類功能區聲環境晝間達標率為91.0%,夜間達標率為69.6%。
五是全國輻射環境質量總體良好。環境電離輻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漲落范圍內,核設施、核技術利用項目周圍環境電離輻射水平總體未見明顯變化;環境電磁輻射水平總體情況較好,電磁輻射發射設施周圍環境電磁輻射水平總體未見明顯變化。
六是生態建設進展較好。截至2012年底,全國(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共建立各種類型、不同級別的自然保護區2669個,總面積約14979萬公頃,其中陸地面積14338萬公頃,占全國陸地面積的14.94%;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數363個,面積9415萬公頃。
七是農村環境問題日益顯現。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不斷推進,農村環境形勢嚴峻。突出表現為工礦污染壓力加大,生活污染局部加劇,畜禽養殖污染嚴重。全國798個村莊的農村環境質量試點監測結果表明,試點村莊空氣質量總體較好,農村飲用水源和地表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農村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